17岁的驰骋街头的一名飙车族,对摩托车的酷爱和对飙车的迷恋,令他难挡诱惑。一年前,他把手伸向了别人的车,结果,在作案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 案件移送到了卢湾区检察院未检科,承办检察官发现,是个职校辍学生,闲散在家时,就有违法行为,这次的盗窃金额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要对他进行诉前考察有一定的风险。但是,犯罪对其父母的打击之大让检察官深为同情,其父亲为了有更多时间教育和陪伴儿子,干脆辞去了收入颇丰的工作。更重要的是的一句话,让检察官对帮教这名少年有了信心:“在公安局的两天终身难忘,请你们看我的行动!”有本人的决心和父母的配合,这个孩子应该有希望,鉴于的情况符合有关条件,未检科最终决定对其实行诉前考察。 检察官与社工一起向伸出了关爱之手,与他促膝谈心,安排他参加公益劳动、列席入团仪式。渐渐地,就像变了一个人,在写给检察官的信中说“看着团员们读入团誓言,感觉自己很丢人。我悄悄一个心愿,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也骄傲地站在上面……” 不久,在一家外资企业找到了工作。他钻研业务,勤学外语,出色的表现加上朝气蓬勃的形象,令他成了企业的服务明星,单位还准备送他出国培训呢。去年8月,检察院向圆满结束3个月考察期的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激动的说“如果当初被起诉,我就没有今天”。 如今,依然酷爱摩托,他已经拥有了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摩托车并考出了驾照,他说,“骑自己的车,心里特别踏实!”这种矫治方法的适用范围及价值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