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毒奶制品问题上,三鹿集团是第一个被发现在婴幼儿奶粉中含有化工原料三聚 氰胺,并导致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患上肾结石的。其后此事件进一步扩大,愈来愈多乳制 品厂的奶制品被揭发也含有三聚氰胺。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 使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治疗且已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 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 892人, 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4人。事件引起全国的高度关注和对乳制品安全的担忧。国 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后,事件迅速恶化,包 括伊利、蒙牛、光明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检出三聚氰胺。该事件亦重创乳品 制造商的声誉。9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表示,牛奶事件已得到控制,9月14日以后新生 产的酸乳、杀菌乳、灭菌乳等主要品种的液态奶样本的三聚氰胺抽样检测中均未检出 三聚氰胺。2009年1月22日,社会关注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 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其中集团董事被 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其他18名被告人各获刑罚。被告单位 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4822万元。 思考题: 1. 如何看待管理道德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2. 如何理解企业不符合道德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