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遂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男,19岁)和(女, 3420岁)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当场抓获。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决定对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侦查过程中,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10日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刺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侦查人员口头通知目击证人、到公安局的内部招待所,由民警进行了询问。由于现场的、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同时,民警和协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由于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就由通晓聋哑手势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翻译。供认还曾盗窃某工厂价值3000的铜管,根据的供述,民警经出示工作证件,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了盗窃的赃物铜管。民警口头告知父母后,将铜管扣押。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