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轴承厂是一家大型的老国有企业,是市里的老牌支柱企业,主营项目是机器轴承的制造。在90年代初,企业组团赴国外考察后,认为微型轴承市场有良好的前景,随后于2002年7月15日向B某银行申请了一笔4000万元的技术改造贷款,期限两年,用于引进一条微型轴承的生产线。 由于在2003年全国共有十多条同类型的生产线引进上马,市场供过于求,该生产线自正式投产后,销路即受到限制,产品积压严重,正常经营收入无法保证贷款本息的足额偿还。银行于2002年7月15日贷款到期后,对原贷款给予展期一年。在2004—2005年,借款人的生产经营仍无起色,贷款本息拖欠严重。 2005年8月,在市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企业将自有的一家宾馆转让给B银行,折价3000万元,用以抵补部分拖欠的贷款本息。同时银行又贷给轴承厂一笔2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部分用于归还剩余的技改贷款本息,2000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提供担保。 2006年8月贷款到期时,企业未及时归还贷款本金,银行给予一年的展期期限。截止2006年末,企业仅有三分之一的生产线尚在开工,一半工人已经下岗,企业是边生产.边积压.边亏损,贷款利息的偿还完全由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支付;市政府已经将其纳入当年兼并破产企业名单,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也已经对借款人价值5500万元的工业用地进行了托管,向银行承诺到期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006年8月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时,银行给予一年的展期期限。根据规定信贷员()给予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