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16—120题。 1952—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由168元提高到311元,提高了8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提高47.8%,年均增长1.5%。改革开放后,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消费水平的大幅提高。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1243元,比1952年增长了65.9倍,扣除同期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9.5倍,年均增长4.1%;比1978年的311元增长35.1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4%。 从收入七分组来看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未考虑价格因素影响):最低收入户1985年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456元,到2008年提高到4533元,年均增长10.5%;中等收入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724元提高到10345元,年均增长12.3%;最高收人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163元提高到26982元,年均增长14.6%。 按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七分组生活消费水平比较 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看,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53年的348.0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08487.7亿元,增长281.5倍,年均增长10.8%。其中,2008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1978年增长68.6倍,年均增长15.2%;1978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58.6亿元,比1953年增长3.5倍,年均增长6.2%。 1952—2008年,扣除价格因素,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用支出年均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