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黄河公司2007年至2009年有关交易和事项如下: (1) 2007年度 ① 2007年1月1日,黄河公司以3800万元的价格协议购买黄山公司法人股1000万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于当日完成。购买黄山公司股份后,黄河公司持有黄山公司1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假定不考虑购买发生的相关税费。 2007年1月1日黄山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0万元。 ② 2007年2月10日,黄河公司收到黄山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100万元、股票股利200万股。 黄山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每10股发放2股股票股利。 ③ 2007年6月30日,黄河公司以1037.17万元的价格购买黄山公司发行的面值总额为 1000万元的公司债券(不考虑购买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别利息,债券的实际利率为6%。该债券系黄山公司2007年 6月30日发行、期限为2年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8%,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付息两次。 ④ 2007年度黄山公司实现净利润2800万元。 ⑤ 2007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030万元。 (2) 2008年度 ① 2008年1月1日,黄河公司收到债券利息。 ② 2008年3月1日,黄河公司收到黄山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200万元。黄山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 ③ 2008年5月31日,黄河公司与黄山公司第一大股东X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黄河公司以每股3.5元的价格购买X公司持有的黄山公司股票3000万股。黄河公司于6月20日向X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500万元。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于7月2日完成。假定不考虑购买时发生的相关税费。2007年7月2日黄山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32800万元。黄河公司对黄山公司追加投资后能够对黄山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④ 2008年7月1日收到债券利息。 ⑤ 2008年度黄山公司实现净利润7000万元,其中1月至6月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7月至12月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⑥ 2008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000万元。 (3) 2009年度 ① 2009年1月1日收到债券利息。 ② 2009年1月10日将上述债券出售,收到款项1002万元。2009年3月20日,黄河公司收到黄山公司派发的股票股利990万股。黄山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股。 ③ 2009年12月31日,黄山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资本公积100万元。 ④ 2009年度黄山公司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 (2) 除上述交易之外,黄河公司与黄山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交易。 (3) 黄山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及上述资料中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交易和事项外,未发生影响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要求: (1) 编制黄河公司2007年对黄山公司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2007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 编制黄河公司2008年对黄山公司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2008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 编制黄河公司2009年对黄山公司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2009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