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某年11月,客户到当地供电所反映他家当月的电量高达728度,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月份的电量,客户认为电表肯定有问题,要求帮忙解决。接待他的营业厅客户代表小周告知说:“电表转动过快可能是由于漏电引起,您可以回家后将开关、插头等电源断开,目测电表是否还会走。”回家做过试验后,于当天下午再次来到供电所反映其家中并无漏电情况。客户代表小周只简单回复说:“那我们就不清楚了,我们电表应该是准的,你自己回家处理吧。”对该事件,客户代表小周没做任何记录,也没有向供电所负责人汇报。第二天,再次到供电所反映该情况,仍没有得到满意答复。10天过去了,供电所始终没有安排人员来检查,十分生气就拨打了电视台维权热线与12315 投诉电话进行了投诉。 请问在此过程中,客户代表小周的行为有哪些违规之处?请对这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