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 逐笔结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均为企业的主营业务,不考虑其他因素。 2019 年 12 月,甲 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5 日 , 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 3 个月的劳务合同,适用 9% 的增值税税率,合同总价款为 100 ,当日,收到乙公司预付合同款 32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 2%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 3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为该项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 21 ,预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49 。 (2)8 日,甲公司自行建造的一座厂房领用了一批自产产品和一批外购原材料,所领用的自产产品的实际成本为 8 ,市场售价为 10 ,所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5 ,市 场售价为 6 。 (3)10 日 , 公司转让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20 并存入银行,且不再提供后续服务,假设不考虑增值税。 (4)20 日,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 80 ,款项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59 ,已存货跌价准备 9 。 (5)30 日 , 以银行存款支付咨询费 20 、短期借款利息 10 、违约金 5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计算结果保留 两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