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A公司中标某市污水管工程,总长为1.7km。采用1.6~1.8m混凝土管,其埋深为-4.1~-4.3m,各井间距为8~10m。地址条件为黏性土层,地下水位置在距离地面-3.5m处。 项目部确定采用两同时作业,一号顶从8号井作为始发井进,二号顶从10号井作为始发井进。工作井直接采用检查井位置(施工位置如图2—12所示),编制了顶管工程施工方案,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因拆迁原因,使9号井不能开工。第二管设备放置在项目部附近小区绿地暂存28d。 (2)在穿越施工条件齐全后,为了满足建设方要求,项目部将10号井作为第二管设备的始发井,8号。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问题 1.本工程中工作井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方案?说明理由。 2.占小区绿地暂存设备,应履行哪些程序或手续? 3.10号向8号的始发井,应做好哪些技术准备工作? 4.项目经理批准施工变更方案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5.项目部就事件(1)的拆迁影响,可否向建设方索赔?如可索赔,简述索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