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发生固定资产业务如下: 1. 1月20日,企业管理部门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A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96万元.增值税为101.32万元,另发生运输费4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2.设备经过调试后.于1月22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10年.净残值为35万元。决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 3. 7月15日,企业生产车间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B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另发生保险费8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4. 8月19日,将B设备投入安装.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3万元.增值税税额0.33万元。B设备于8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要求: 1.编制甲企业1月20日购入A设备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企业2月A设备的折旧并编制会计分录。 3.编制甲企业7月15日购入B设备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企业8月安装B设备及其投入使用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