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公司 为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2017年4月初“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余额为200元,“原材料”账户余额为3 000元,本月有如下资料: (1)5月2日,向A公司购入甲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 000元,增值税1 020元, 士公司 以面值为8 000元的银行汇票予以支付,多余款通过银行退回,材料已验收入库,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 050元。 (2)5月13日,向B公司购入甲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款项开出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材料尚未到达。 (3)5月25日,向C公司购入甲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为5 000元,增值税850元,通过银行支付,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 500元。 (4)5月28日,向D公司购入甲材料1 100公斤,实际成本5600元,增值税952元,款项已用支票支付,验收时,发现短缺10公斤,为途中合理损耗,该批材料的计划单价为5元。 (5)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本月基本生产车间领用15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1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0元,行政管理部门领用200元,自建厂房领用3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士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