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题20分) 案情:2006年10月11日晚,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执勤路过酒店,等人欲将带回派出所处理,不从,与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被推倒,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6年12月20日,之父申请国家赔偿。 问题: 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 2.的父亲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3.本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4.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5.若本案公安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6.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赔偿后,对民警如何处理? 7.若的父亲获得国家赔偿,他能否再要求民警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