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甲职工人数为120人,全体职工均于2018年3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从2018年9月起,由于市场发生变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2019年1月,甲公司濒临破产,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甲公司决定裁减部分职工,裁减人数初步确定为15人,不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遭到拒绝。后经公司再次研究,修改裁员方案,裁减人数修改为10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理由是:自己还有6年就退休了,为公司已连续工作17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2019年5月,甲公司经过重整,生产经营好转,决定重新向社会招聘职工。得知后,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1>、下列关于“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B.
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的理由不正确,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D.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