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12月1日各损益类会计科目累计发生额合计如下表所示: 金额: 会计科目名称|发生额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2500 主营业务成本|1800 税金及附加 |50 管理费用 |150 销售费用 |15 财务费用 |20 资产减值损失|60 营业外收入 |10 营业外支出 |6 2018年12月发来如下经济业务: (1)收到捐赠利得28。 (2)销售一批商品,该商品标价为520,给予对方商业折扣20,甲公司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款项已收到。 (3)因合同纠纷向乙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10。 (4)上年度销售商品因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本月被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该退货符合合同要求,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增值税税额为17。该批商品成本为65,当日已验收入库,退货款已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当月与丙公司发生债务重组收益25。 (6)期末甲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00。 (7)月末坏账准备120,存货跌价准备80。 (8)计算全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65,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25。其他资料: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税前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月初均无余额,甲公司上年没有未弥补的亏损。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答案中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