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到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楞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标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试问: (1)保险公司对该批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 (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