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os-cdn.shuashuati.com/pipixue-web/2020-1231-2005-12/ti_inject-812ce.png)
最近,南京市场出现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现象、“孔明灯”属于明火,火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如燃放不当直接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备、山居民住宅等的安全。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商业贸易联合发文,作出如下规定:南京市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孔明灯”。 凡继续从事销售“孔明灯”的,由工商等部门依据只能依法查处;凡不听劝告,继续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凡因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凡因销售、燃放“孔明灯”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希望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不燃放。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以上属单位的名义,用上述材料拟定一份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