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安装一项大型设备,安装期限为两年,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安装费总额为60000元(不含增值税)。当日收到乙公司20000元预付款,其余款项安装结束验收后一次付清。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了12500元的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安装费用30000元,预计至安装完成还将发生安装费用10000元,2020年11月1日,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尾款40000元。该公司按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履约进度。该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履行的履约义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