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 17 %,适用所得税率为 25 %,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按每笔销售业务分别结转销售成本。 20 ×1 年 6 月,中宇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 1 )向 A 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 54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91 800 元,实际成本 350 000 元。公司已收到 A 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存入银行。 ( 2 )向 B 公司销售商品 1 000 件,该批商品的销售价为 400 元/件,实际成本为 250 元/件,已将商品办理了铁路运输并以银行存款代 B 公司垫付了运输费 1 000 元,增值税发票已开出,全部款项收到 B 公司银行汇票一张,当即解入银行。 ( 3 )向 C 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 5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85 000 元,实际成本为 30 0000 元,合同约定发货前预收 C 公司含税款项的 30 %,发货后余款以三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购销双方均按约履行了合同。 ( 4 )除以上经济业务外,中宇公司 6 月份其他有关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如下: 账户名称 借方发生额(元) 贷方发生额(元)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20 000 15 000 40 000 60 000 22 000 18 000 30 000 70 000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