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再次以银行存款100 000万元作为对价从乙公司其他股东处购买了乙公司60%的股权。追加投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升为80%,取得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权。该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9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80 000万元。原持有20%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7 7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10 000万元、损益调整借方余额为7 000万元、因被投资单位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4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借方余额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 000万元。首次取得股权投资前,甲公司和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下列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表述中,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