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全年实现收入总额8000,含国债利息收入7、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38。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12月,以自产公允价值47的货物清偿应付账款50,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50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存货成本。 (2)12月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60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35也未转销。 (3)12月通过当地政府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20,市场销售价格23。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4)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45。 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