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冶金A公司由于任务不足,人员机械大量闲置,企业亏损。现有一钢炼厂市场较好,决定投资一台高炉。投标单位很多、很强,A公司强调投标策略,击败所有对手而中标,合同工期为11个月,工期对等惩罚为5000元/天,采用总价合同,工程保修一年,该工程于2003年4月1日正式开工。在施工中,因设备不到位,耽误工期20天(设备由业主提供),另因雨雪等原因不能正常施工,延误工期10天,该工程于2004年4月1日竣工,为了尽快出产品,该公司决定不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次年2月该高炉设备出现问题,要求A公司进行修理,但A公司认为工程未经验收而被使用,按合同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因而拒绝修理。 问题: ①该施工企业投标的性质是什么,并简述在什么情况下采用? ②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有哪些? ③该工程工期延误30天,A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若承担责任,工期延误惩罚数额是多少? ④该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发生质量问题A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