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方晴认为,法的自由价值是法的根本价值,其他价值如果与自由价值发生冲突,都应当服从自由价值
B.
杨天主张突出法的秩序价值,理由是法的秩序价值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如果其他价值与法的秩序价值发生冲突,都应当服从秩序价值
C.
江洪强调法的正义价值最重要,说正义价值才是法的根本价值,其他价值如果与正义价值发生冲突,都应当服从正义价值
D.
林通则指出,法的各种价值都有其重要地位法的自由价值是法的根本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是法的基本价值,法的正义价值是法的标准价值或评价价值。这些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应遵循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