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C商品1 000件,售价为120元/件(不含税)。甲公司按售价的10%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在商品售出时,即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代销清单时,公司开具了一张同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全部商品的代销清单时,其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
A.
借:应收账款 126 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 360
B.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0 400 贷:主营业务收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同时:借:管理费用 12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2 000
C.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同时:借:销售费用 12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2 000
D.
借:应收账款 126 360 贷:其他业务收 10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