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1999年10月份外购项目如下: (1)从某县粮库购进玉米价款3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3.9万元。 (2)外购低值易耗品价款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700元。 (3)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10万元,开具收购专用发票。 (4)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机器修理用配件5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5)购进煤炭100吨,价款1.2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560元。 (6)生产用外购机器设备一台,价款120万元,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该酒厂10月份销售货物情况如下: ①销售给某批发站散白酒2吨,销售收入60万元(不含税)。 ②销售给某批发企业瓶装白酒800箱,每箱108元(不含税),销售收入86400元(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