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公顷,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m2,40万m2。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公顷,其中已建成三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己有一所中专学校。 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详见示意图)。 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 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 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 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问题] 1. 试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