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长宁支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收到沪光工厂交来委托收款的进账在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开户的东方商厦签发的转账支票各一份,金额为78000元,审核无误,票据交换后,收到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凭证,予以入账。 2. 收到工厂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一份,申请签发银行汇票90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账户收取,当即签发等额的银行汇票交付该工厂。 3. 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填列汇票出票金额90000元,实际结算金额87500元,多余金额2500元。审查无误,将多余金额退回工厂。 4. 收到工商银行绍兴支行寄来委托收款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系上海虹桥商厦支付绍兴服装厂的货款66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5. 收到虹桥商厦交来签购单、汇计进账单各一份,列明在本行开户的小姐购物消费6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6. 收到工商银行青岛支行寄来的联行邮划贷方报第四联托收凭证,系承付沪光工厂托收款72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7. 该支行本期末财政性存款为1180000元,一般性存款为17080000元;上期末财政性存款为1122000元,一般性存款为19020000元;缴存比例财政性存款为100%,一般性存款为14%。调整本期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额。 8. 向人民银行提交转贴现凭证与票据,办理转贴现手续。转贴现票据面值600000元,贴现15日,日贴现率为4‰,办理转账。 9. 有小汽车一辆,180000元,预计可使用8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折旧额。 10. 出售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面值为100000元的国债,按103000元成交,另按交易金额的1‰支付佣金,出售净收入已收到,存入本行存款户。国债的账面价值为101500元。 11. 从光明公司的股东中购入该公司25%的股份,取得了对光明公司的共同控制权,而对价付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2000元,其中:抵债的厂房一幢,已按公允价值900000元入账,其余320000元签发转账支票付讫。光明公司接受本行投资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00元,予以转账。 12. 收到银行系统划付的存款利息,其中:中央银行4950元,中国银行徐汇支行1710元,工商银行苏州支行1620元,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虹口支行2130元。 13. 本月份应发工资合计为66000元,款项为:住房公积金4620元,养老保险费5280元,医疗保险费1320元,失业保险费660元,个人所得税200元,以现金发放职工工资。 14. 本月份利息收入为456000元,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为25000元,手续费收入12000元,按5%税率营业税,按7%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15.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00000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超过核定计税薪酬30000元,国债利息收入6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为175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为12210元,影响计税基础的有关账户余额为:坏账准备2400元,贷款损失准备45000元,“无形资产”账户有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100000元,已摊销了40000元,按25%税率确认本年度所得税额。前11个月已所得税额139870元,清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16. 根据上题确定的全年净利润,按10%的比例法定盈余公积,按6%的比例任意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