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1日,A公司将其所有的专利权N的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增值税税率为6%,合同约定年末收取使用费,转让期1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增值税税额为1.2。2018年度该专利权的摊销额为12,每月金额为1。(2)1月20日,开始自行研发某项非专利技术S,截止至4月30日,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120,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3)5月1日,开始进入开发阶段,6月20日,该项非专利技术S达到预定用途,共发生开发支出300(符合资本化条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8,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4)7月5日,因传应用非专利技术S生产的新产品发生广告传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增值税税额为0.18,款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5)12月15日,A公司将自行研发的非专利技术S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60,增值税税额为21.6,款项已收存银行。该非专利技术S未资产减值准备。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8>、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A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