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罗马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 材料二英国是近代宪法的起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称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之为“不成文法”。 ——《外国法制史》 材料三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它的制定是将欧洲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有关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使这些伟大的思想在政治实践中获得发扬光大。 ——《西方政治制度史》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什么?为罗马法律对世界的征服最为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