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拟在某市开发区兴建一生产项目, 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6年。运营期第1年达产60%,第2年达产90%,以后各年均达产100%。其它基础数据见表1.1所示。 有关说明如下: 1.表中贷款额不含利息。建设投资贷款利率为6%(按年计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一次收回。 2.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4%(按年计息)。流动资金在项目运营期期末一次收回并偿还贷款本金。 3.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6%,所得税税率为33%。 4.建设投资贷款本金在运营期的前4年每年等额偿还,利息照付。 5. 当地政府考虑该项目对当地经济拉动作用,在项目运营期前两年每年给予500万元补贴,补贴收入不计所得税。 6.维持运营投资按费用化处理,不考虑增加固定资产,无残值。 1. 列式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总额和运营期末固定资产余值。 2. 按表1.2的格式,编制建设投资贷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3. 列式计算第3、5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和所得税。 4. 按表1.3的格式,编制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5. 列式计算投资回收期。 注:(1)未要求列式计算的数据可直接填入表中;(2)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