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接任。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帮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 10 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请问答: ( 1 )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 ( 2 )出纳能否兼任会计档案? ( 3 ) 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 ( 4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