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税分局在对某生产企业2011年所得税汇算进行纳税辅导时,发现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发现全年财务费用借方发生额120万元,均为利息支出,有关情况如下 (1)年初两次向银行借款30万元,借款合同2份,其中一份是购买机器设备借款20万元,另一份是生产转临时借款10万元,银行以8%的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2)本年度公司借入50万元,期限半年,以12%利率支付,由于超过一归还,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罚息0.5万元。 (3)本年度向职工集资借款100万元,期限三个月,以12%利率支付付息。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