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时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B.
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C.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人民法院以外的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的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理人民法院审理
D.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核,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