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8 年 8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1431 万元。(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29 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5 万元。(3)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11 万元。(4)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支出合计 10 万元。(5)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2 万元。(6)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6 万元。(7)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 100 万元。已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16%;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10%;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增值税税率为 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10%;农产品扣除率为 10%;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甲公司下列经营业务中,应按照“现代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