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和(女)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的弟弟好吃懒做,经常靠接济。2002年,女儿与工程师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儿子大学四年级。2005年3月因病去世。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交给夫妇照管。2006年5月,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像撞,当场死亡。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2005年3月订立,经过公正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均分成两份,分给另一份在2006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 理财规划为客户制定财产传承规划时,( )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