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按提供资料的顺序扼要指出该公司存在的纳税问题,并作当期调账分录 2、按正确会计处理结果计算该公司第4季度增值税免抵退税情况,并作出相关正确会计分录 3、根据正确会计处理结果计算(退)企业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计算过程及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光华木制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的生产企业,于1994年8月成立,该公司1994年亏损200000元,1995年实现利润30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该公司为增值税一纳税人,主要从事家具及家具部件加工出口中,贸易方式为业料加工和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方法。该公司2000年10–12月有税资料如下: (一) 第四季度产品销售计税资料为: 1.本期出口销售家具2000件,其中:1500年以离岸价格成交,每件200美元;500件以到岸价格成交,每件售价240美元,每件支付运费、保险费合计32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9;上述款项均已收付。 2、本期已通过收入科目核算的国内销售额为202000元,并了相应的销项税额。 3、本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累计发生额为840000元,其中:来料加工部分计算出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为40000元,经核实“来料加工”业务货物已加工完成出口。 4、2000年10月123凭证,借方科目为“待处理财产损益”金额为50000元,贷方科目为“原材料-板材”金额为50000元,后附原始凭证为财产非正常损失报告单一张,注明原材料因企业火灾造成,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转入时,已按17%了进项税额。 5.2000年11月26凭证,生产车间下角料、边角料卖给废旧物资回收站,收到转账支票一张702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同时将材料成本4000元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借方。 6.2000年12月78凭证,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金额为234000元,系公司自己提供原料,按家具店要求加工成品后直接 从车间发货销售,取得全部收入为234000元,已知该批家具制造成本为120000元。 (二) 第四季度损资料如下: (三) 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1、以前年度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允许税前弥补的亏损额为746000元。 2、销售费用中列支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300000元;管理费用列支的交际应酬50600元,已知“其他业务收入”账面货方金额累计为2810000元;财务费用中有220000元利息费用属公司基建工程贷款所致,该项工程在2000年度尚未完工。 3.2000年职工福利费865400元,上年结余19300元,本年发生支出642700元,年末结余242000元。 4.营业外支出中核算有20000元税收罚款支出。 5.“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有60000元长期挂账,债权人已愈期两年半未要求偿还。 6.2000年12月份生产销售货物的“生产成本”、“产成品”账户相关资料如下: 7.该公司损中“产品销售成本”数9720000元未反映有关出口货物应分摊和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数。全年出口货物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例为85%,题中未明确事项,视为已做正确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