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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水产品批发业务,由于经营不普,不到一年时间,三人欠某水产公司货款20万元。后来,和丙同意决定退伙。水产公司多次上门催讨,因甲资金紧张,丙还清了对水产公司的20万元欠款。此后.丙多次催要其应分担的债务。甲实无力支付。甲、乙、丙三人在合伙经营前,甲在本市繁华地带购了一套住房,现已升值为13万元。住房是甲的主要财产,为了避免将此房抵债,便将自己的住房赠给前妻,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等相关手续。甲和前妻离婚后再婚,两人都有意复婚。此后,甲告诉丙,自己的住房巳归前妻所。有,已无财产偿还债务。丙无奈之下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甲对前妻的房屋赠与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