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对X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200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假设相关审核程序已于2001年12月28日全部完成,审核目的已经实现。A和B注册会计师于2002年1月5日草拟了如下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并按约定于2002年1月10日出具了审核报告。请指出其中不恰当之处,并予以更正。\t 审核报告\t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t我们对X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的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编制基础进行了审核。贵公司对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及其实现承担全部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它们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审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t我们认为,上述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无证据表明其存在不合理之处;盈利预测已按照确定的编制基础编制;所选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一贯性原则。\t附件(一):X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盈利预测表\t附件(二):X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tABC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注册会计师:A(签名、盖章)\t注册会计师:B(签名、盖章)\t地址:中国 ××市 200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