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公司)为华东地区的一家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巨人公司2009~2011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资料如下: ①2009年12月6日,巨人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发生保险费为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生产线已投入安装,假定该设备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②2009年12月11日,巨人公司安装领用的原材料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2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10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存货跌价准备。 ③2009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12年,预计净残值为55万元,采用直线法折旧。 ④2010年12月31日,巨人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该生产线可收回金额为1615.12万元。 ⑤2011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5.12万元采用直线法折旧。 ⑥2011年6月30日,巨人公司将生产线出售,取得价款为l600万元,支付清理费用2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编制2009年12月6日购入该生产线的会计分录。借:________贷: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