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甲公司每年的税前利润总额均为20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产品专利技术,有关资料如下: 2016年,该研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均属于费用化支出。2017年1月,共发生费用6200万元,其中60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当月达到预定用途。甲公司预计该新产品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为10年,甲公司对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项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与会计相同。 2017年末,该项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320万元,减值后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不需变更。 要求:计算甲公司201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