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当月采购各种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在采购、销售过程中合计发生运费10万元,已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以上凭证当月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申请抵扣。 (2)当月销售货物,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5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含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实际收到的价款10万元,新首饰的价格30万元)。 (3)当月取得A厂家按照2004年其生产的电冰箱销售额10%返还收入20万元,取得B厂家返还的2004年电视机展示费用和促销费用10万元。 (4)当月开业的台球馆取得票价收入85000元,销售香烟取得收入3000元,销售饮料取得收入1000元,销售毛巾等日用品取得收入1000元,将台球馆的一间办公室出租给个人卖饮料,本月取得租金为5000元;本月支付工作人员工资10000元,设备维修费4000元,购进两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340元。 本月所获得的有关票据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并于当月申报扣除。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当月台球馆应纳的营业税额; (3)计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4)计算当月应纳的营业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