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十一 英挪渔业争端案 (The Fisheries Case) 基本案情: 英国长期以来在挪威海岸外的海域捕鱼,两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捕鱼争端。 1935 年 7 月 12 日 ,挪威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以沿挪威海岸的各岛屿(即“”,包括岛屿、小岛、岩石和暗礁)上的最外缘各点之间的直线基线为基础,划定其北部领水的界线。这些基点相距有的超过 10 海里 ,其中最长的达 44 海里 。挪威领海的外部界线是在这些基线之外 4 海里 划出的平行线。挪威主张在该区域内专属的捕鱼权。 英国认为,国际法要求的领海基线实际的低潮线;挪威 1935 年法令中规定的划定渔区的方法,主要是测算领海宽度的直线基线的划法违反国际法。在与挪威政府谈判失败之后,英国于 1949 年 9 月 28 日 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法院于 l951 年 12 月 1 — 8 日对本案作出判决,认定挪威 1935 年法令中规定的划定渔区的方法和确定的直线基线都不违反国际法。国际法院在判决中首先讨论了挪威大陆沿海地区的地理与经济特征,讨论了被称为“”的大约 12 万个岛屿、岩石和礁石。国际法院强调挪威海岸明显的锯齿状和迂回曲折,强调当地居民对渔业作为谋生手段的依赖性。国际法院指出,这是在评价英国提出的异议时必须考虑的现实。 鉴于当事国双方都同意 4 海里的领海宽度。因此,产生的问题是基于何种基线来测算领海宽度。国际法院认为,为计算领海宽度,低潮线相对于高潮线为各国实践所通常采用。这清楚表明领海附属于陆地领土的性质。国际法院注意到当事国都同意这种标准,但它们对这种标准的适用产生了分歧。 因此,法院必须决定的是,有关的低潮线是挪威大陆的低潮线,还是其“”的低潮线。既然挪威大陆西部为这些岩石所包围,这些与大陆一起构成一个整体,那么划定挪威领海带时必须考虑的的外线。这个结论是从挪威地理条件的实际情况得出的; 国际法院在判决中指出,领海带必须沿海岸的一般方向的原则使确定若干划定领海界限的有效标准成为可能。为了适用该原则,若干国家认为有必要采用直线基线的方法,这些国家的做法并没有受到其他国家原则上的反对。 英国认为,挪威仅仅可以在跨越海湾的地方使用直线基线。国际法院否定了这种观点。它认为,如果领海带必须沿“”的外线,如果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承认直线基线法,那就没有任何有效的理由断定直线基线法只能跨越海湾使用,而不能在被海域隔开的岛屿、岩石和暗礁之间使用,即使这种海域不属于海湾的概念。 国际法院接着讨论了跨越各种“”之间的水域所划的基线的长度问题。英国从有关海湾的所谓 l0 海里 一般规则进行类推,坚持直线基线的长度不得超过 10 海里 。 国际法院认为,虽然 10 海里 的规则为一些国家在其国内法和它们之间的条约和公约中采用,虽然一些仲裁裁决在这些国家之间适用了这种规则,但是其他国家采用了不同的界限,因此, 10 海里 规则尚未取得一项国际法一般规则的效力。并且,无论如何, 10 海里 规则也不可用来对抗挪威,因为挪威始终反对将该项规则适用于其海域划界。 在这方面,国际法院认为,各国的实践不能证明已形成了国际法的任何一般规则。那种使岛屿群或沿岸群岛服从类似有关海湾的限制(岛屿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领海宽度的 2 倍,或 10 海里 ,或 12 海里 )并未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 领海的划界始终具有国际性的一面,它不能只依据沿海国内法中所表达的意志。虽然划界行为必然是单方行为,因为只有沿海国能够这样做,但划界对于其他国家的效力则取决于国际法。 国际法院认为,在这方面,领海性质中所固有的某些基本因素表明若干标准的存在。这些标准虽不十分精确,但仍能为法院作出判决提供充分的基础,也可适用于争议中多样的事实。 在这些因素中,必须提及的是领海对陆地的紧密依存性,正是陆地赋予沿海毗邻其海岸的水域的权利。因此,必须赋予这种国家必要的自由,以使其划定领海界限的行动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和满足当地的需求。另外,领海基线的划定不能离开海岸一般方向的适当范围。 另一个基本因素,也是在本案中尤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某些海域与分隔或包围这些海域的陆地之间存在的或多或少的密切联系。在选择领海基线时产生的真正问题是,位于领海基线内的海域是否与陆地有相当紧密的联系,以至于它们应服从内水制度。国际法院认为,这种观点是确定关于海湾的规则的基础,也应大胆地适用于像挪威的海岸一样具有不寻常的地理形状的海岸。 国际法院强调,挪威的划界制度是与其海岸线的地理特征相适应的,其领海基线符合其海岸线的一般方向,这表明这种划界制度是符合国际法的。结合本案的其他事实,最后,国际法院以 1O 票对 2 票作出如下裁定:挪威 1935 年法令所采取的划定渔区的方法是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法院还以 5 票对 4 票裁定:该法令所划定的直线基线是不违反国际法的。 分析案例中涉及到的国际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