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制造洗洁净产品的企业(属于当地的乡镇企业)2005年度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企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了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15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有环保部门罚款支出1万元、公安消防罚款1万元、税务机关罚款和滞纳金l万元,支出5万元赞助某政府机构新楼搬迁典礼,通过有关部门向受灾山区捐赠50万元。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00人,全年各种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106万元,并按工资总额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2.12万元、职工福利费 14.8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9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该企业全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30万元,本年该企业销售收入净额为3000万元;同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该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为25000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区,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另该企业出租土地一块计2000平方米给其他单位使用,还将1000平方米的土地借给部队作训练场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年税额为5元/平方米,列支房产税30万元,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3000万元,另有一座职工医院和一个托儿所,分别为200万元和 100万元,还有一个用于出租的仓库,取得本年的租金为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以房产减除20%后的余额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自深圳特区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深圳税率按15%执行,免征地方所得税),没有并入计税所得。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分析国库券、营业外支出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2) 计算工资、三项经费影响应税所得的调整额; (3) 计算业务招待费影响应税所得的调整额; (4) 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影响应税所得的调整额: (5) 计算房产税影响应税所得的调整额; (6) 计算捐赠影响应税所得的调整额; (7) 计算本年的应税所得额; (8) 计算本年的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