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自 2003 年开始在某高校食堂从事早点外卖工作,一直工作之 2012 年 6 月离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0 年曾被校后勤安排照顾校领导, 8 个月期间工资按照 1500 月的标准照发,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保手续。 2013 年 8 月份,想进行维权,请结合劳动法相关原理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本案中,的维权途径有哪些?那个必经程序? 2.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具体处罚怎么计算,说明依据? 3. 假设在 2006 年 1 月 1 日与校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 2007 年 1 月 2 日又与用人单位补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是否与校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