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机关、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和有民法事务的行政权力。依据第三种权力,王侯或官府处罚犯罪或裁决公民中的讼争。人们称这三种权力为司法权,而第二种权力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当立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定会担心,同一个人制定暴虐的法律,并同时加以执行。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同样也不复存在。因为如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法官就同时成为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变成了压迫者。 材料2: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自由、财产、反抗压迫都是不可动摇的人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摘自《人权宣言》 请回答: 根据材料二,简要概括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