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会计分录 A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企业职工中管理人员占10%,生产工人占50%,车间管理人员10%,销售人员占30%。该公司2019年4月份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4月3日接受一批订货合同,货款400 000元,签订合同时预收货款200 000元, 4月25日发出商品,4月26日收到剩余货款252 000元。(假定A公司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4月10日从C公司购买原材料一批,材料验收入库,价款7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91 000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3)4月15日购入农产品一批用于生产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200 000元,增值税规定的扣除率为10%,货物已验收入库,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4)4月15日公司以一批自产产品给职工发放福利,该批产品市场售价100 000元,实际成本80 000元,已存货跌价准备10 000元。 (5)4月17日以一批自产产品对外捐赠,该批产品的成本80 000元,计税价格90 000元,假设该批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10%。 (6)4月18日在建工程(办公楼)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160 000元,市场售价200 000元。 (7)4月19日以原材料一批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购进时的增值税为13 000元。 (8)4月20日以银行存款外购手机一批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价格1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13 000元。 (9)4月30日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其成本为100 000元,经确认应转出的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收回残料价值1 000元,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100 000元。 (10)4月30日以银行存款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一批,材料验收入库,价税款合计 103 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资料,编制A公司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