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2010年1月28日,人民网报道,的影楼与六岁儿童的母亲达成协议:为拍摄艺术照,如果拍摄效果好,则留一张比较大的相片供影楼作为样本使用。但后来的家人便发现在没有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已将的照片印刷成广告本四千多份在社会上散发。此外,还将的照片外传,的相片已被另一影楼制作成广告图片放在街头一大型广告栏内。六岁的儿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告上了法院。浙江武义法院经审理,判决有权使用的一张相片在其开设的影楼内做样本,除此之外,停止使用的肖像做其他广告的行为;由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向作出书面赔礼道歉。 材料二一日,晃晃悠悠地骑着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此时刚巧碰上某电视台将做一期关于交通安全的节目,以警示市民违章行驶的危险性,正好将的违章行为用摄像机拍下。节目播出时,看见自己在电视了反面“教材”,非常恼火,觉得很不光彩。之后找到电视台的负责人,指责电视台侵犯他的肖像权,要求赔偿。 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说明材料一中法院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