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中低端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元。 (3)为购进上述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万元。 (4)销售进口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8700万元。 (5)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85.6万元。 (6)销售小汽车零配件,取得含税销售额17.4万元。 (7)对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208.8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销售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均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