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居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商品销售收入8 000,转让固定资产的净收益300; (2)投资收益总额700,其中包括获取的直接投资于国内某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500和国债利息收入50。 (2)发生商品销售成本3 200,营业税金及附加150; (3)发生销售费用800,管理费用500,财务费用100,营业外支出180。 该企业在计算纳税时,发现如下问题: (1)销售费用中包含有广告费400(其中100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票据); (2)业务宣传费150; (3)当年12月购进一台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已经投入使用,企业将该设备购买价款30一次性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增值税已经申报抵扣;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200,支付给其他居民企业租金10; (5)财务费用中含支付给银行的借款利息80、逾期罚息5; (6)营业外支出中,含有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款100,因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给其他企业违约金30,因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局处以罚款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年度利润总额,并说明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2)计算并说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金额。 (3)计算并说明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金额。 (4)说明支付的租金、银行利息和罚息的纳税调整处理。 (5)计算并说明营业外支出的捐款、违约金和付款的纳税调整处理。 (6)计算并说明股权投资收益和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调整金额。 (7)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并说明该企业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