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地在上海市的一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其2007年至2011年与固定资产有业务资料如下:(1)2007年12月12日,甲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取得成本为409.5万元,另发生运输费1.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2)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21万元;减值准备后,该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3)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生产经营方向调整,决定采用出包方式对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该设备于当日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更新改造。(4)2010年3月12日,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25万元。当日,更新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2010年12月31日,该设备未发生减值(假设该更新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5)2011年12月31日,该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发生严重毁损,甲公司决定进行处置,取得残料变价收入10万元、赔偿款3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3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收付。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 (1)编制2010年3月12日支付该设备更新改造价款、结转更新改造后设备成本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11年度该设备的折旧。 (3)计算2011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实现的净损益。 (4)编制2011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