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市价1.5元)作为对价,从W公司处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费用8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差额为乙公司一项固定资产所引起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合并前甲公司与W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则对于该项企业合并的递延所得税影响,甲公司在合并日应做的处理为()。